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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6-28

棒球規則:不死三振,內野守備員故意漏球,與內野高飛必死球

雖然棒球是種以比較雙方得分多寡決定勝負的遊戲,不過比賽進行的 "橫軸" 其實是出局數。在一場九局的比賽中,一隻球隊最多就是拿到 27 個出局數;而裁定球員出局,也就成了棒球規則中相當嚴厲的處份,僅次於褫奪比賽而已 (驅逐出場視情況,也可能對球隊不造成傷害)。

然而在棒球規則中,有數種 Play 會在 "攻擊方沒有犯錯" 時,裁定攻方球員出局。這些情況是為了避免守方在這些特定場合,藉由選擇某些行動,使攻方 "必然的" 發生雙殺。這樣的場合包含 "內野高飛必死球"、"內野守備故意落球",以及 "不死三振之成立條件" 三項。先從簡單的講起好了。

  • 不死三振之成立條件
    在某些狀況下,當補手無法接補 (定義見規則 2.15,並參考 2.34) 第三好球時,裁判應宣判好球,但不得判擊球員出局,亦不得提醒擊球員未出局。此時擊球員依規則 6.09(B) 成為跑壘員,並具有進壘義務;此時若一壘有跑者,則該跑者亦連帶具進壘義務。若使攻方由原本應三振的情況,藉由補手選擇 "不確實接補該球" 而造成雙殺,是不公平的。因此在可能發生這種雙殺的狀況時,不死三振不成立,擊球員在 "裁定第三好球" 的瞬間出局。

    為了方便記憶,原則如下 "未滿兩人出局且攻擊方一壘有跑者時,則無不死三振"。規則並沒有明確的敘述上句,而是以 6.05(B)(C) 兩條描述打者會出局的情況來定義。

    無論是否發生不死三振,場上仍為比賽進行中。另外若投手投出之球離開球場成立死球狀態時,以球出手之瞬間作為各跑壘員所佔有之壘。

  • 內野守備員故意落球
    依照規則 6.05(L) 的敘述 "無出局或一出局,跑壘員佔一壘,一、二壘,一、三壘或滿壘時,內野手故意掉落「界內飛球」(包括平飛球)時,形成比賽停止,各跑壘員應返回原壘"。本判定成立的時機與不死三振完全相同,就是為了避免守備方故意漏接該球後,使一壘跑壘員具有進壘義務,再加以雙殺。一壘跑者這時會顧慮 "若該球被接補,則有再觸壘義務" 而離壘包不遠,因此容易造成雙殺。

    這條比較需要注意的是「故意掉落」的認定,僅成立於對「易於接補」的界內飛球,先以「手套或手」觸球,之後再使球掉落於地的狀況。因此若守備球員飛身撲球,但球彈或滾出手套時,將難以符合此項認定。若守備方能以手或手套之外的部位觸球,使球落地再行撿起傳球的話,也不會被認定為故意落球。若守備員掉落的是界外飛球,則因擊跑員與各跑者實無進壘義務,故無守備方造成雙殺之疑慮,自然不必判打者出局。

    這個 play 應立刻判定死球,打者出局,並使各跑者回投手投球時已佔有之壘。

  • 內野高飛必死球
    依照規則 2.406.05(E),在滿足某些條件時,當打者擊出內野高飛球後,裁判應立刻做出手勢。雖此時不必要 (我覺得也不應該,原因後述) 立刻宣判擊跑員出局,但因當該球確定為界內球之瞬間,擊跑員隨即出局,而若該球為界外球則跑壘員無進壘義務,因此可視同已免除了各跑者之進壘義務。當跑者沒有進壘義務時,就可以停留在已佔有之壘包上,免於受雙殺的恐懼。

    然而內野高飛必死球性質與前種情況有異:擊跑員實有充足時間移動至一壘壘包,因此即使守備方球員故意不接球 (故意落球則應依前項判定),也殺不到擊跑員。因此內野高飛球之認定條件需要至少有兩個具進壘義務之跑者,可簡記為 "未滿兩人出局且攻擊方一二壘有跑者時,有內野高飛必死球之判定"

    內野高飛必死球為比賽進行中,並且非促請裁決狀況,因此裁判應主動提示。又因內野高飛球之先決要件必滿足野手故意落球之要件,因此若野手觸及界內擊球的內野高飛必死球而故意落球時,應依 6.05(L) 判定為死球狀態。

    內野高飛球之成立與否,與球實際落點無關,只需裁判認定該擊球可由就正常守備位置之內野手輕易接補即可。因此無論該球實際落於外野草地區,或由外野手向前接補,均不影響該判定。

    另外,內野高飛必死球之判定只對界內飛球有效,因此擊跑員應在該擊出球確定成為界內球時,才可宣判出局。當飛球在邊線附近時,裁判常宣告 "Infield flyball if fair",提示若該球成為界外球,則內野高飛必死球之判定不成立。以下是幾種可能的狀況: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由野手在界內接殺:打者出局,野手記接殺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落於界內,滾出至界外前接觸野手:確定為界內球,故打者出局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在界內觸及野手但落球:打者因高飛必死球出局,又因故意落球成為死球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落於界內,滾出至界外停止:界外球,打者繼續打擊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落於界外,於界外接觸裁判,觀眾,守方球員或球場建物:確定為界外球,打者繼續打擊
    • 宣判為內野高飛球,落於界外,但因球的旋轉滾入界內停止、觸及建物或守備員:打者出局

2008-05-22

棒球記錄法:記錄圖紙概說

記錄紙大略是長這個樣子:


記錄時主隊及客隊各會用一張記錄紙,不過兩張標題列有所不同。一張會是比賽資訊(球隊名、比賽場地、天氣、記錄人等等),另一張則是分數盒子(Box Score)。

比賽前可以先把標題列填好,之後對照打序單(Batting Order Sheet)填入各棒打者的背號及守位(球員身份),以及雙方投補的背號(投補統計區)。

比賽中所發生的大部份事情都是記錄在中間那區,但更換投補或球員應在統計區或球員身份加註。進攻及守備的相關統計可以在比賽間抽空以正字劃記計算,也可以等到換場或賽後處理。我是習慣進攻時直接加註進攻部份的成績(不必翻面),並在換場時將上半局的球員失誤、暴投、補逸、投手犯規、以及投手之三振四壞統計,再將記錄紙翻面記錄。

每局均應由新行開始記錄,並在記錄區最上一列標上局數。

記錄時的重點其實只在於中間的小格子,請見下圖:



左邊那個小方格是用來記球數的,好球畫圈,壞球畫橫線,界外球打三角型,揮棒落空則是圈圈加一槓,有點像Θ。若要標示界外球的方向,可以在三角型的左邊或右邊加畫一條直線。擦棒被補球記為好球,擊球入場中或界外被接殺則畫為一小點。

右邊則可以區分為四個區域,分別是中央(記錄打者最後結果),外圈(紅線,打者打擊結果),內圈(成為跑者後的進壘),以及文字記錄(都寫在外圈或內圈的外側)。

中央:
所有上場的打者,要不就出局,要不就回本壘得分,要不就三人出局成為殘壘。因此每位打者在換場時,中央區域一定都會標明符號。出局的球員,依照他是第幾個出局數,在中央標上 I、II或III。三人出局時,所有未得分的跑壘員都標記為殘壘,在中央區寫上L(一般是書寫體小寫,反正自己看得懂就好 XD)。該球員若回本壘得分,則在中央畫空心圈。若該得分確定為投手自責分,則將圈圈內部塗實。

內外圈:
下方代表本壘,右邊一壘,上方二壘,左邊三壘。若打者擊出二壘安打,代表他在打席中由本壘進至二壘,因此應在外圈將下方右方,以及右方上方連線,如圖例中之紅線。若該跑者之後又因各種理由,從二壘前進至三壘,則在內圈將上方及左方連線,
如圖例中之藍線。若跑者擊出一壘安打,又趁傳上到二壘,則應將外圈下方及右方,與內圈右方與上方連線。

文字說明:
文字說明一般寫在該 play 最後面的格子。以上圖紅線為例,說明應寫在右上角(一二壘之間)。若打者擊出安打,一般不加註安打壘打數,看外圈畫到哪邊就可以知道。這邊常用的縮寫如下:

  • BB:四壞保送
  • K :三振,外圈不連線,將K記於右下角,並在中央記出局數
  • 倒K:左右相反的K,表不死三振。若打者仍在一壘前被封殺或刺殺仍應記為三振K,但加註出局方式
  • HP:觸身
  • BK:投手犯規
  • WP:暴投
  • PB:補逸
  • S:盜壘(我會以括號加註盜壘時的打者背號)
  • CS:盜壘刺(應加註牽制傳球路徑及出局方式,以及當時打者背號)
  • IH:妨礙打擊
  • ID:妨礙守備
  • IR:妨礙跑壘
  • LS:過早離壘申訴(Appeal)出局
  • 若跑者利用打者打擊機會進壘,我會把傳球路徑記在打者那邊,跑者的格子只記打者背號。
  • 趁傳進壘會把造成進壘的傳球路徑用括號括住,當成進壘原因。
傳球路徑說明:
第一個數字表示第一個處理球的球員,並可在上方加註橫線表示平飛球,曲線 (類似 ^) 表高飛球,下方的曲線表滾地球。若球是在接觸球員後轉向,該球員並未接補擊出球的話,可以在該球員與處理球的球員間打一個點,並將球高低的符號畫在這兩位球員身上。舉例來說,1.6-3 表示滾地球擊中投手後,被遊擊手接住傳一壘。至於擊跑員是否在這個 play 中出局,則視外圈有無畫線而定。
若在 play 中發生失誤,則在失誤的球員後加註 ' 。舉例來說,若投手漏接軟弱滾地球,一般會記作 1'。即使之後遊擊手接補該球並傳至一壘,但若未因此造成擊跑員出局或其它跑者進壘的話,在記錄上是毫無意義的。
在跑者(內圈)連續進壘時,只需在最後到達壘包處加註。在之前的格子則會畫上箭號,指向下個壘包。

另外,每局結束時會在最後一位擊球員的右下角畫上兩條右上-左下的斜線。更換投手時,在該位擊球員的上方畫波浪線;換代打時,在該擊球員的左側畫波浪線,並應加註代打球員之背號。

棒球記錄法:引言

最近比較熱衷打球及練球,再加上球隊這次籤運不錯,所以又開始記錄其它各隊的比賽,作為未來對陣時的參考。不過我後來發現大部份隊友看不懂記錄,當然也不會自己記 T_T 因此我決定在這邊寫一系列關於記錄的文章,一方面給學弟當參考,另一方面也為作為網路上關於繁中記錄的一點補充。

棒球記錄有許多種不同的方式,並且記錄的方式也會隨需要的詳細程度而有差異。簡單的像是 MLB 官網只記錄打席結果,這種記錄法只要看他們網站說明大概就能理解。使用記錄紙記錄可以逐球記錄包含球員進壘,守備員失誤,或是投補的暴投與補逸等等。若想記錄每顆球的球種及位置,棒球記錄軟體是比較合理的選擇。

棒協出過兩本關於棒球記錄的書,不過我都沒看過 XD 兩本都是在 89 年初版印行,因此現在想買可能會有一點難度。然後棒協上的棒球規則從 2006 年之後就消失了的樣子,順道酸一下 XD

在開始記錄之前,有些事情是需要先熟記的。記錄員應該要清楚棒球規則,特別是第二章(用語定義)與第十章(記錄規則)。第十章所述主要是關於各種項目,如三振、四壞、安打之壘打數、失誤、自責分、打點,之判定依據。除此之外,各守位的代號也應熟記。

1 - 投手 - Pitcher - P
2 - 補手 - Catcher - C
3 - 一壘手 - First Baseman - 1B
4 - 二壘手 - Second Baseman - 2B
5 - 三壘手 - Third Baseman - 3B
6 - 遊擊手 - Shortstop - SS
7 - 左外野手 - Left Fielder - LF
8 - 中外野手 - Center Fielder - CF
9 - 右外野手 - Right Fielder - RF

棒球記錄法有千百種,我目前使用的方式是之前向某位物理系棒的陳董請教,再加上網路上見到的記錄方式總合而成。我會的記錄法也就這麼一種,因此就別叫我做各種方式的比較囉 :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