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8-03

既得利益者啊,請問你們是缺德、腦殘、或以上皆是


在文明社會裡,當不同族群在權利上發生衝突時,會以對公眾的危險、仰賴社會資源或科技的程度、以及改變造成的花費,來決定優先次序。正所謂操縱的器械動力越強 (powerful),需要管理自己行為的責任也就越大;對社會造成越多的風險或使用較多資源,則本身的優先權就越低。在討論路權時,依照這樣的標準可以推論出先進國家裡的優先次序如下:

  1. 列車 : 停止困難,因此設計平交道,限定車流與列車交會時間,避免發生危險
  2. 行人 : 行人未經證照考核,並且是對社會威脅性最低的交通方式,因此具有城區內最高優先權
  3. 自行車 : 同樣不需證照,威脅性低,並且結省能源
  4. 機車 : 需受訓練並考照,對他人的威脅性中等,油耗低,佔用停車位小
  5. 汽車 : 需受訓練並考照,對他人的威脅性高,油耗高,佔用停車位大
  6. 大型車 (含工程車輛) : 需受訓練並考照,對他人的威脅性高,油耗高,佔用停車位大
其中大型車在許多國家均需安裝額外的警示裝置 (如車速指示燈等),並限定可行駛的時間及區域,並且常有嚴格的連續駕駛時間規定。

結果呢 ? 台灣的 3, 4, 5 三種車輛,順序是反過來放的。市區有一半的車道禁行機車 (粗估),所有腳踏車限行駛於路面最外側 1m,行駛人行道還要罰款 ? 笑話。我看不出一個個沒騎機車或腳踏車在市區通勤,甚至是出門還有警察控制紅綠燈的狗官,有什麼樣的腦袋能夠憑空想見城市裡的交通狀況。

也許陳扁扁和馬九九兩位前台北市長腦中的 "交通黑暗期",指的不過是信義路少兩個車道,忠孝東路少兩個車道而已。他們跟本沒體會過從台科大門口到基隆路園環,可以騎 10 分鐘的那種生活;他們也永遠不會發現,台北市還有不少可以當作 "跳台" 的路面。這些市長,交通部長,交通局長,又有多少人是真的會用各種不同的交通方式,走遍負責區域的每個角落 -- 市民每天接觸的真實面貌呢 ?

很明顯,沒有 !

當一群冷凍牛肉每天坐在冷藏車裡,在市區裡快速運輸的時候,你要怎麼期待他們有一天會自己變成美味的羅宋湯 ? 跟本不可能 ! 當民眾委派權利,由肉屑管理自己生活周遭的每一件事,結果這些肉屑只是打嘴砲說自己是羅宋湯,人民連不買單的權力都沒有。這樣的餐館能繼續營業,這樣的人民不會長出選購食材的智能,可真難以理解啊。

然後交通部說,因為重型機車違規情型嚴重,所以考慮收回路權 ? 這是哪們子的鬼話 ! 路權是在人民手上,而不是交通部長褲襠裡的。交通部該做的事是從新規劃車道及限制,落實車速分流政策,並且要求嚴格取締各種違法項目 (違規變換車道,未依車道行駛,方向燈,超速,闖紅燈等等)。那我也要因為巷道內汽車違規停車情型嚴重,要求禁止汽車進入市區 -_-#

無法管理重機,無法管理車流有效利用車道,這叫無能;無能訂定並執行政策,反而以違反公平原則的禁止手段掩勢問題,這叫無恥;無法悍衛人民應有的權利,反而將這些權利視為本身可以操控的手段,這是無德。

國情不同 ? 交通亂象還不是政府長年養出來的.... 一句國情不同就避掉所有改革,閒來無事又能出國考查兼旅遊,肥缺啊肥缺,癡肥啊癡肥。

Garbage in, garbage out, 看看政府有什麼樣的官員,就知道他們能搞出什麼樣的政策。

喔,今天我又看到警察躲在路邊準備抓機車騎班馬線。如果人民在那邊有騎車過馬路的需求,那麼有智商的政府應該是將它建成十字路口才是。如果中華民國政府的選擇是安排警察埋伏,那這個政府的智能與格調可想而知。

順道一提,台大男二舍的機車停車場門口被設計在人行道上,也常在那邊看到警察埋伏。不過話說回來,中央百世大樓可是很屌的直接在人行道上畫汽車停車格,然後每天汽車就在人行道上開上開下,也沒看過警察靠近關切過。看來對台北市警察來說,在班馬線上騎機車,比在人行道上開車還危險呢 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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