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8-03

兵役法 ? 叫那些委員、官員和長官每個人吃一本吧


到了現在這個年代,還在相信台灣養軍人是為了維護國防實力的人,腦子都應該接受豆腐防蚊液移殖手術。經實驗證明,移殖後的受試者,平均智力商數為 100,標準差為 15,均與社會智能正常族群相妨,因此這項手術能有效幫助腦力不足患者。(註: 受試者的智力商數是以成年受試者為母群體測試得來) (FYI, 使用豆腐是因為它好吃而且健康,加上防蚊液則是因為我桌上剛好有一瓶)

所以呢 ? 當真正維持台灣命脈的是國際輿論、經濟力、與工業技術力時,要求所有 "男性" 服兵役,有效遺忘所學、浪費時間、並與尖端科技技術脫節,實在是個了不起的決定。據說有位大法官 (其實還有些腦子裡不知道裝什麼的學者啦,不過在他們查明 Law of Gravity 是哪一國的法律之前,我不屑聽他們說話),用他 (們) 犬儒的思維,做出了兵役的差別待遇是基於性別不公正下的合理處置。我操 !

精實 ? 那種欺上瞞下,只做表面功夫的組織,還能有什麼作為。在全世界都在講求實力或學歷的時代,偉大的中華民國國軍還在比經歷 ? 熬得久 ? 官階高 ? 花拳繡腿的單位就算待了再久,就算身上戴滿星星,那種智能妄想稱作 Homo sapiens 都不慚愧啊。

如果這個社會需要勞工,那麼他們會提出合理的價碼,讓社會上有需要的人應徵;大多勞動工作對體力的要求門檻較高,因此有能力從事的人則以男性為主,這是社會通則。既然如此,中華民國憑什麼因為軍人需要身體勞動,而強制所有男性服兵役 ?

況且中華民國國軍和曬乾的狗屎也沒兩樣 -- 外頭硬邦邦,裡面又爛又臭。

喔,既然國防部有錢辦個迷彩夏令營讓女性同胞去玩樂一夏,學員又能結訓,那是不是代表有部份女性的體能足以通過兵役訓練 ? 那應該修改兵役法,挑選這些體能水平好的女性同胞去服兵役,保衛國家,盡國民的良好義務嘛。

更別說現在還有什麼體育替代役、研發替代役等等的鬼東西了。如果這些替代役的性質皆包含身體勞動,使得男性體能均應能負荷,而女性體能均不應能負荷的話,我自願降級和這些蠢豬共用 Homo sapiens 的種名。

男女先天生理有異,因此政府該做的事情是避免任何一種性別,因為這些差異使其失去工作能力或工作機會。現在這樣的兵役制度正是 "性別不平等" 的完美寫照。我一直認為我有能力去理解犬類 (Canidae) 以上生物的思維,或許分類學家有空應該好好研究那些學法的傢伙,然後為他們找出一個更適當的分類學位置,也許是在 Mamalia 底下建一個新的目也說不定。當然,如果分子生物分類學家不同意這樣的看法的話,我也能接受把他們分到另一個亞種去,例如 Homo sapiens retardae

雖然軍隊和政府裡充斥著該死的既得利益者,不過還是留到下一篇再罵吧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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