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1-30

能力越大,責任越重

好久沒文章了,最近真的忙到炸掉,哭哭

剛睡前突然想到這句話 "能力越大,責任越重",深有感觸。
之前我家養了阿毛的時候,他相當黏我,所以我舉手投足都要隔外小心,特別是睡覺要翻身時,都要再三確認不會壓到他,才能行動。當 "能力" 不過是 8x kg 的體重時,對應的責任大概就是這個 scale。

當人類在操縱交通工具時,這能力可就大得多,一但發生意外,後果也不像阿毛頂多在地上滾個兩圈而已。然而太多人對手上掌握的能力,並沒有負起足夠的責任。所以馬路上超速、闖燈、開車講手機、過彎不打燈、隨意變換車道、恣意停車、市區/校區內打遠燈/霧燈、這樣的行為比比皆是。

我總喜歡說,三個人以上的問題,就是政府的問題。當民眾違規時,政府未能以有效的教育遏止,亦未能檢討規範本身的適應性,只會想到要嚴加掃蕩增加預算,這樣的政府也算是未能盡責了。但由電視上的作秀、攻訐、結黨、牟利事項來看,或許要求他們能盡本分,也算是種過分的苛求。至於依照充滿了可笑假設與假想推論的經濟學思維來建構市場,放任炒作結果被戳破造成經濟衰退,這樣的問題大概也很難歸咎於任何人吧。

人民沒有智能和道德,就會選出這樣的政治人物;媒體與政府自然會投其所好,也阻絕了人民進步的唯一機會。照這樣說來,既然人民嘗了經濟發展(炒作)時的甜頭,那麼泡沫破滅時嘗到蕭條的苦,也只能說是公平的待遇。世界上的人類要到什麼時候,才能學會地球資源有限,多取只會造成他人匱乏,只有放棄私我謀求眾利才能夠共同發展呢....

還記得以前的課本裡提到過一些 "捨己救人" 的故事,這些故事在近十年內大都被刪除。我認同無謀的救人行為不該被過度美化,但若不以政令教育的方式,為人民樹立良好榜樣的話,他們就只會去學習電視上所見的那些 "明星" 而已。

說實話,比起那些賣臉賣肉賣聲音,飽食終日言不及義的傢伙,或許路邊的清潔工還更值得欽佩些。

順道亂罵,與其叫學生上服務課,做些狗屁倒燥學不到東西的事情,倒不如叫那些學校長官自己去抱垃圾袋等垃圾車。讓一群人去訂定另一群人的規則,不鬧大笑話者幾希。台灣的機車與車道政策如此,經濟政策如此,學校到垃圾與服務課的規定亦是如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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