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10-12

光輝的十月 ~~ 巨大的碎碎念

昨天被人碎碎念最近都沒文章,把腦子裡的東西亂寫過來吧 XD


人生裡有很多很多不能選擇的事情,例如爸媽是誰或什麼的,
有些事情未必能讓人滿意,不過發生就是發生了,不可能去做些什麼來改變

有些事情是不該做的,例如去傳遞錯誤的訊息 (例如散佈謠言等等),這個問題該從兩個面向去討論。
  1. 知道或不知道。我一直覺得 "相信" 和 "知道" 是要分開討論的事。當不存在決定性證據的時候,任何人都可以抱持著合於邏輯的推理,去相信任何一套理論。對任何議題 X,你不能用一種理論 X1 的假設 A(X1)k 或其衍生 (包含假設或推論) ,來評論另一個試圖解讀同樣議題的理論 X2,這就像 "拿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" 一樣。對任何 m, n ,Xm 與 Xn 本來就沒有義務要相容。所以當 X1 與 X2 互斥時,你只能說 X1 與 X2 不同時為真 (社會或科學理論本來就常常會要受到修正的) ;當 X1 與 X2 不互斥時,也不代表 X1 或 X2 本身的真偽。要推翻一項理論的作法,只有是證明該理論 Xk (包含假設或推論) 與事實相悖 (或舉出另一項 Xf,Xf 為事實故為真,且 Xf 與 Xk 互斥),或是證明 Xk 所引用的所有假設存在內部矛盾,或有任何一項假設與事實相悖。
    聽起來很基本是吧 ? 不過這樣的邏輯在生活中卻常被違反,例如常常有某個宗教的人,試圖拿教裡的規範去約束其它宗教的人,嘿。然後電視上應用 "X1 與 X2 互斥,X1 為甲,所以 X2 為真" 或是 "X1 很好,你看阿呆阿瓜阿貓阿狗都這樣說" 的例子更是每天都在上演。
    要破除這類的迷思,人必需要有求知與質疑的能力 (嚴密的邏輯),並有足夠的知識 (查資料) 來驗證。由於一般大眾很難得到足夠的知識,如果真的要犯下邏輯謬誤的話,相信正確的權威是我唯一能忍受的 trade-off。喔,在社會上,這種行為叫作 "相信專業"。
    雖然這會加速騙徒的生成 (詐欺是種相當容易獲利的手段,所以我預期有部份專業人事會墮落到那邊去) ,但只要能維持足夠的思考能力 (與有良心的專家),人類還是有機會往對的方面走。可惜各種社會教育媒體的品質,很明顯的不足以支撐這樣的社會;一無所知的記者所撰寫出來的文章,可能讓民眾智能提升到什麼程度 ?
  2. 該說或不該說。知不知道是一回事,會不會拿這樣的消息去散布又是另一回事。我的想法很簡單,"不應該去推廣自己不懂的東西"。如果有個議題我只是一知半解,那麼多聽,多想,多查資料,會比把這些未必正確的言論四處散布來得有意義得多 (對自己或社群都是)。
    可惜生活中的權威來源多半是送這樣的言論,並且社會上已經有太多的謠言在傳布,結果整個社會就變成了詐欺實習所。這個年代的詐欺已經不是以前那種金光黨的 hit-and-run 玩法了;現在流行的是,先去散播一種概念,然後從這些概念及其衍生商品中獲暴利。公司做的事絕對合法,因為賣的是普通器材、是健康食品、是生活習慣;對療效的不當宣傳等髒事,通通變成是會員在做。結果呢 ? 一個抱著口號的詐欺集團便成形。
這樣的生活習慣與思考方式是會傳染的,所以我寧願在生活圈裡把這些人 (或是自己,反正只是定義哪邊是外面,哪邊是裡面的問題) 通通隔離。也只有在這種環境下,我才會預設去接受其它人提出的理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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