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-07-04

棒球規則:好球之判定

依照棒球規則 2.72,好球之定義如下:

2.72 好球 (Strike):投手依照下列情況之一的正規投球得被宣告「好球」
(A) 擊球員擊球落空 (包含觸擊) 時。
(B) 擊球員未揮棒擊球,但該投球之任何部分在飛翔狀態中通過了好球帶之任何部分者。
(C) 無好球或一好球時,擊球員擊成界外球者。
(D) 觸擊成界外球者。
(E) 擊球員擊球落空 (包括觸擊),球觸及擊球員之身體或衣服者。
(F) 未曾落地的投球,於好球帶內觸及擊球員身體及衣服者。
(G) 擊成擦棒被捕球者。
整理上述狀況擊及其他規則條文如下:
  1. 當打者未對擊出球揮棒或觸擊,且該投球通過好球帶時,判為好球。
  2. 當打者對擊出球揮棒或觸擊,但未擊中該投球時,判為好球。即使打者被該投出球擊中身體或球衣。
  3. 當打者或盜本壘之三壘跑者在好球帶內觸及投出球,或裁判認定該投出球若未接觸攻方球員將通過好球帶時,判為好球。
  4. 擦棒被捕球應判定為好球。依規則 2.34,只有當擦棒球最初接觸於捕手之手或手套,之後在落地前確實接補,才判為擦棒被捕球;否則應視為界外球。
  5. 當打者觸擊球成界外球時,判定為好球。
  6. 無好球或一好球時,打者揮棒擊成界外球則判定為好球。
  7. 擊出球觸及剛揮完棒但仍在打擊區內的打者或所執球棒時,判定為界外球。
  8. 規則 6.02 (B) (C) (D) 打者在投手觸投手板後,且未經裁判宣告暫停時,離開打擊區或拒絕進入打擊區,得判定投手之任何投球為好球,或在投手未投球的情況下直接宣告好球。
關於界內球與界外球的判定,則有以下原則:
  1. 若球最初落點在一二壘或一三壘連線之後方,以球之落點為準。若球落於界內區包含邊線,則為界內球,否則為界外球。若球在飛翔狀態下飛出全壘打牆 (球場),則已通過時所在之位置決定。當球場有設置標竿時,標竿視為邊線 (界內區) 之延伸,因此擊中標竿之擊球均判為全壘打 (界內球)。即使球最初落於外野界內區,之後因球之旋轉而反彈回內野區,並滾至界外區,仍判定為界內球 (中職判例)。
  2. 若球最初落點在一二壘或一三壘連線之前方,則以球通過該連線、停止、或受到干擾之位置為準。當球觸碰場內建物 (壘包,本壘板或投手板除外) 、雙方球員、裁判、或地面物體 (鳥、狗、觀眾、球童等) 時,視為受到干擾。須注意當球受到其中某些干擾時,可能成立各種妨礙或死球狀態。
  3. 若球擊中投手板後,反彈自內野之界外線進入界外區,則為界外球;若球擊中任何壘包,而反彈自內野之界外線進入界外區,依規則 2.25 (C) 仍為界內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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